專利:在一國之內向國家專門的專利部門申請之后獲得的。是一種法律賦予的權利憑證。
專有技術:一種非正式的定義,專有的技術,暗含該技術只被某些人掌握的意思,如技術型的商業秘密。
一定情況下,專有技術可以轉化為專利。因為只需要去申請獲得授權就可以。
專利本身也含有專有的意思,因為獲得授權后你有權阻止別人使用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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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變更專利申請人
專利申請人的變更,根據《專利審查指南》的規定,專利申請權(或專利權)轉讓或者因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,申請人(或專利權人)應當以著錄項目變更的形式向專利局登記。也就是說,專利申請過程中也可以變更申請人,這個屬于專利申請權的變更。授權后的變更屬于專利權人的變更。
哪些項目不授予專利權
根據《專利法》第二十五條,對下列各項,不授予專利權:
(一)科學發現;
(二)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;
(三)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;
(四)動物和植物品種;
(五)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;
(六)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、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。
對前款第(四)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,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。
軟件專利如何申請
1、將權利要求書、說明書、說明書附圖、摘要、摘要附圖、發明名稱、申請人、發明人及其相關信息等和專利申請費提交到專利局,由此可獲得申請日和申請號,作為未來專利局審查的唯一編號,官方的受理通知書會在申請日之后兩周內下發;
2、專利局審查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之后,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,需要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答復;
3、審查最終合格后,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,表明同意授權;
4、申請人進行授權登記后專利授權公告生效即可。